特區政府公布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日後區議會將通過直選、間選、委任混合方式產生,令區議會改革三大原則即維護國家安全、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充分體現行政主導等得以落實。我完全認同改革區議會的組成及産生方法,認為改革後的區議會更能吸納有志服務社區的專才,相信重塑後的區議會,能回歸非政權性區域諮詢組織的定位,恢復服務市民的固有職能,更好地協助政府掌握地區民意、提升地區治理效能,促進良政善治。
2019年暴亂事件以後,反對派藉著不完善的選舉制度充斥區議會,他們提出擾亂特區政治秩序的議案,反中亂港,甚至出言侮辱政府官員及警隊,為區議會及政府添煩添亂。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這些反中亂港分子知道無法再在建制陣營內搗亂,又或者拒絕宣誓而被褫奪資格,原有的479名區議員,現在已經有300多名議員被取消資格或者辭職。
有人說區議會改革後減少直選議席是「民主倒退」,我認為這種說法是將虛假的片面民主強加於香港至上,是枉顧現實的說法。恰恰相反,我認為「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改革後的區議會是更能發揮香港特色的民主優勢。筆者認識有很多愛國愛港的有志之士一直希望貢獻社區,奈何他們在各自的領域上欠缺橋樑和方法參選。因此我支持重設委任制,由政府按「用人唯才」的原則委任他們。我亦支持增設地區委員會界别,由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委員會成員以選舉產生約四成區議員。同時,仍然保留兩成區議員透過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的方式產生,讓市民直接參與區議會選舉,已經可以平衡市民對直選的訴求。
在88個地方選區直選區議員的參選資格上,候選人須取得當區「三會」各三名委員提名,另須獲得最少50名參選選區的選民提名。對此我認為是有必要的。因為「三會」委員均為愛國愛港人士,是社區的重要持份者,心繫社區、熟知區情,加入獲得「三會」提名的要求,確保他們都是愛國愛港以及有志於服務社區的人士。
整個區議會改革的目的,都是為了回歸基本法對區議會的初心,確保能達到特首提出的三個指導原則——將國家安全放於首位、落實「愛國者治港」以及行政主導。政府會在接下來的諮詢期內做好解說,凝聚社會各界的支持,確保新一屆區議會在年底能順利選出,並做好市民和政府之間的橋樑角色,成為政府完善社區建設的重要抓手。
文:沈慧林
黃大仙防火委員會委員、浙江省政協港澳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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